手足无措之际,上官玫猛然想起起一部电影,里面的主角长得很像面前这昏死的家伙,喜欢喝血!
喝血……她犹豫了很久,看着人参精灵这小身板,应该要不了她多少血吧。
在她终于决定舍血救妖命时,发现一个问题,这家伙的嘴不见了,怎么喝?
“我相信你是个好的人类……”想起这句话,上官玫心底冒出欣慰泉流,不知哪来的勇气,决定冒着肌肤之痛英勇就义试一试。
人活一生,能相信一个人已经很不容易,更何况是素不相识的人类。
费力抓起一把修剪树枝的霸王剪,上官玫闭眼咬着牙把手指伸到锋口上,狠心一横,十指连心,疼得她直磨后槽牙。
由于没有经验,再加上她没把握好力度,伤口深得几乎见骨,鲜血止不住往外咕噜冒出,地上已经点了好几颗血珠。
上官玫忍着痛把手移到人参精灵身上,鲜血一滴滴掉在人参白嫩嫩的身体上,像入水一样四散开,越来越宽,颜色越来越淡,直到红色彻底消失。
不知道是不是血流得太多的原因,上官玫感觉脑袋越来越重,看东西越来越模糊。感觉自己的情况不妙,她赶紧收回手指放在嘴里抿着止血,撑着身体爬到柜子前拿手机,空闲的一只手拨通上官洪的电话。
久久电话那头才传来上官洪的声音:“阿玫,不要着急,爸妈马上回来哈!”
上官玫用自己都听不清楚的虚弱声音喊:“爸……救我……”
手机从手心滑落,上官玫身体顺着柜子倒在地上,地上亮屏手机还响着上官洪焦急呐喊:“阿玫,玫玫,你怎么了……”
一道光钻进手机屏幕,亮屏立即变为漆黑,也不见了上官洪焦急的呐喊。
人参精灵早已经重新现出五官四肢,身体光滑洁白入初生的婴儿,两条粗短小腿走近地上昏倒女人的脑袋前,弯腰用指头探了探鼻息。
还死不了。
人参精灵松了口气,嘴里吐出指头大小光圈,正往上官玫脑袋处飞去。
门口突然出现细细碎碎的脚步声,紧接着是开锁的凌乱声,还有上官洪焦急呐喊:“玫玫……爸爸回来了……玫玫……”
光圈刚半路消失,几个人推门而入,血泊中躺着自己的女儿,刘文艺的呼喊划破寂静长空:“玫玫……”
一个月后上官玫回到了学校,现在其实离开学还早,因为这个学期有新学妹要来,怕她们焦急体验大学生活,学校这才大赦,早早打开学校大门。
仰仗学妹们的荣光,上官玫和文君成功提早半个月住进寝室。
躺在久仰的小床铺上,上官玫眼神空洞望向天花板:“我们是不是来得太早了?”楼底下登记的宿管阿姨说她们俩是本学院来得最早的,连新生都没有。
文君边整理行李箱边笑:“俗话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来得早可以看见别样的风景哟。”
“去……”上官玫不耻白了某个得意女子一眼:“说得冠冕堂皇,还不是为了让我陪你睡觉!”
文君男朋友林杰刚晋升为学生会副主席,所以要早点来学校安排好迎接新生事宜,两人青梅竹马形影不离,就算是半个月不见面也忍不了,但文君很怕晚上一个人住空荡荡的寝室,所以才拉着上官玫一起。
说白了,她就是个陪伴者。
收了行李箱,文君从袋子里拿出一个桃子,洗了亲自递到上官玫嘴边,言笑晏晏:“阿玫,我知道你最好了。”
说着就要去亲她的脸,上官玫赶紧伸手挡住:“诶别,让你家醋坛子知道了还不把握大卸八块。”
想起两人相处,文君脸突然变得通红。
“阿玫陪伴之大恩大德,小的来世必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咬了一口桃,上官玫推开文君,瞅了瞅窗外的太阳,意味深长斜眼看她:“都这时候了,不去和你家小杰杰吃晚饭?”
文君挽住她胳膊撒娇:“我们一起去呗。”
上官玫认命地杵着下巴:“算了,我还是不去当电灯泡了。”两人谈了五六年,家里还不知道,虽然住在一个县城,但还是不像上学时天天能见面,小别胜新婚,她懒得去吃一嘴狗粮。
你推我攘了很久,文君拗不过上官玫,只好收拾打扮拎起小包出了寝室。
“阿玫,躺一会记得出去哈,太晚了超市会关门的。”她们来得太早,学校食堂小卖部都没来门,至少一个星期内,她们得靠着学校门口唯一一家小超市存活。
上官玫躺回床上,手比了一个“OK”,怕她没听见又补充:“知道了。”
躺了一会儿睡不着,看天色还早,她翻出封存近一年的秋衣丢进水盆。洗完衣服天已经完全黑了,她这时才急匆匆跨上拖鞋关门下楼奔进超市。
学校地理位置比较偏,方圆百里就只有这一家超市,虽然学生没几个,但有附近居民照应生意,超市里的东西基本齐全,想买的小吃零食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