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莫秋言
丰老在这里叱咤了几十年,声誉威望早就积累了下来。
和在江城的品鉴三佬倒是有几分异曲同工之处,都是德高望重的上位者,无人敢对他们的权威说不。
顺风顺水了几十年,倒是没碰到过像李权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
就算有,那也是丰老年轻的时候刚刚在这个圈子里闯荡的时候,也有不少这样的和自己势不两立的死对头,当然,最后赢的自然是丰老。
李恒一看丰老和余老爷子都看穿了李恒戏耍李权的心思,也有几分不好意思。
“这讨厌鬼可总算是走了。”林薇雅说道。“看起来似乎是借着唐明的光一起来的人。”
余老爷子想起来刚刚的李权也叹气说:“老莫啊,你倒是跟你那个老唐好好敲打敲打一下,这伏龙街还能让这种人随随便便地进来呢。”
丰老也没啥好脸色,冷哼了一声:“别提了,回去啊我自然会好好敲打一番。要不是看在那老唐帮过我,我这人就是最讨厌欠人情,帮了我一回,倒好这小崽子还真不知天高地厚,以为和我亲近了,就敢这么嚣张。”
“就是,别让他们看着你给了这么点甜头就指着你用一辈子,也是时候给几下鞭子了。”余老爷子说道。
这正说话的时候,菜也上来了,大家纷纷闭上了嘴,拿起筷子开始享受眼前的美食。
尽管伏龙街酒楼的菜色不是山珍海味之流,但是也算十分有特色,像是东坡肉,东坡鱼,竹笋焖猪肉这一类菜色,咋一看都是五花八门的,其实细细一看,倒也能看得出来喜好。
丰老极为喜欢苏东坡,这里的菜,卖的是味道,也是文化。对于丰老来说,能够还原历史上真实苏东坡亲手制作的菜,就是人生一大乐趣之一。
“这个是竹笋焖猪肉啊,老莫你还真是对苏东坡喜欢得紧啊!”余老爷子对这道菜赞不绝口,“这春天特有的食材你都能拿得出来,吃起来倒是鲜甜不腻!”
丰老到是一副得意的模样:“这还有啥呢,不如吃吃这个东坡肉?”
一说起苏东坡,丰老说得眉飞色舞,他说着指了中间的东坡肉,“我可是参考了苏东坡写的《猪肉颂》做出来的菜色。这猪肉啊,在那个时候,有钱的都不不愿意吃,穷人都不想吃......”
在古时的宋代,从宫廷到民间,羊肉才是最主要的主食,猪肉是最为不受人待见的,猪肉也是在那个时候身价一路上涨,开始登上大雅之堂,才会发展到如今坐稳今天的生肉市场大头之一。
所有人闻言看了过去,只见是一盆平淡无奇的清水煮猪肉。
莫秋水脸上带了几分不可思议:“爷爷,你为什么说它是东坡肉,一般东波肉不应该是加糖加酱油上色做成的吗?”
丰老摇了摇头说:“那倒不是,苏东坡那个时候被贬谪,居无定所,哪儿有钱吃这么好的。那会儿吃个肉都是蘸酱吃的,我们现在吃那些东坡肉那才是后来明代创新的做法。”
“有诗文为证,平平淡淡才是真!哈哈哈!”
所有人都有几分懵懂地点了点头,就算是余老爷子这种博学多才的,对于苏东坡的热爱,是自认不如丰老的热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