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这栖凤城的夏天倒是比京城强多了,在这儿长住也是不错的,可惜咱们府里在栖凤城没有宅子,住客栈倒底不大自在。”
丽鹃撇了撇嘴,林家倒是有不少宅子,尤其是紫竹巷那处,闹中取静,竹林清凉,若在四年前,自己主仆定是能当成贵宾般地入住,可惜现在,倒是连大门也不得进,有时才进巷子,就被林家的护卫赶走了。
“小姐,要不咱回京城去吧,看着林公子怕是难以回心转意了。”
要说都怪平乐郡王,原本小姐送进林家的书信,林公子也肯看了,只怕再加把劲儿,就跟小姐言归于好了,可那平乐郡王却偏来搅局,下什么贴子邀请小姐去赏花,结果可好,平乐郡王没捞着,这头林公子也气跑了。
年长了几岁的姚慈心,仪容衣饰依然华美。
只是此时在小巷内行走,步态失了几分轻盈,长眉微皱,眼含阴沉,秀丽面容上多了几分晦色。
“好了,别说了!”
姚慈心有几分不耐烦地沉声喝止了自己的侍女。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当时自己不过是心中焦急,觉得林家那边没有进展,正好接到英平乐的贴子,便欣然赴约,却没想到英平乐那个男人,风流多情,倒是个情场高手,才不过见面两三回,便被自己勾上了手,同行同止,被翻红浪,花样百出,虽有些放荡之嫌,但以他英王府独子的身份,自己若能高攀,可比林家还强出许多,结果谁知道……
那男人竟然转头就勾上了二皇女!
这些年,也偶有英王府一些负面传言出来,着实骇人听闻。
姚慈心原还想着不过是谣言,如今看来,英王府中的男人,果然都是不守夫道的荡夫!
哼,也不知道二皇女接收了这么位主儿,会不会额头飘绿呢!
可惜的是,林静航这边,竟似彻底铁了心,竟然无门而入了。
早知如今,当初就该想法子生米煮成熟饭!
当初定婚正是情浓之时,姚慈心想要把林静航勾到手,可容易多了,可那会儿,只觉得已是囊中之物,且要自矜自持一番,可惜良机尽失。
要不,再用那边的……
正苦思良策的姚慈心忽觉得当头一凉,瓢泼大雨从天而降,姚慈心愕然抬头,但见巷子里正对着自己头顶的窗子大开,一个胖妇人刚好端着空盆转身回房。
丽鹃在姚慈心身边也不能幸免,原本精致打扮的妆容都花成一片,头发一络络地贴在脸上,倒跟个落汤鸡似的。
可想而知姚慈心的模样也好不到哪儿去。
然而可恶的是,一股子馊味升腾而起,“哎呀,好臭,这,这是洗脚水吧?”
“喂喂,肥婆子你长眼睛是让出气儿的不成?淋湿了我家小姐,你可赔得起!你给我下来磕头赔罪!不然我们就报官去!”
丽鹃叉腰大骂,那胖女人见状亦不示弱,放下手里的东西,利嘴反骂了回来。
二人隔空对骂,丽鹃虽然年轻声高,但毕竟没有胖婆子市井出身,吵架撒泼是必备技能,骂人花样百出,字字新奇阴损,丽鹃倒反落在下风。
姚慈心早躲在一边拿手里的帕子擦试,勉强擦了脸,但那臭味却是如影随形,不敢细想,见状不耐道,“罢了,记下这家门号,先回去换身衣裳再说。”
就算自家爵位没传给自己,家势不如从前,但还不至于要受平民欺辱的道理。
姚慈心阴鸷地瞧了那窗子里的胖女人一眼。
主仆二人气哼哼地才离开那小巷子,却听身后几声狂叫,丽鹃回头一瞧,吓得就拉着姚慈心尖叫出声,“娘呀,疯狗来了!小姐快跑啊……”
一头小牛犊子大小的黑狗,双目赤红,喉间低沉着吠叫,张开血盆大口,冲着主仆二人就扑了过来!
这主仆两个此时哪里还顾及什么形像,尖叫着就发足狂奔,夺路而逃……
此后又过了数日,林家胭脂铺子上下,仍然是干劲十足地等着最大老板的光临。
姜凤闲着无事,倒是做出一款荷花香味的洗发香波,这里头掺了冰片和薄荷,洗感十分清凉宜人。
不单是在铺子里十分畅销,就是自家某个爱臭美的娃娃,也爱上了洗澡,每天雷打不动地搬出他的小浴桶来,要求洗荷花味的香香。
自那日姜凤说出请碧泉到家中来作客的话后,碧泉倒真的来过两次,一次给越越带了支小竹笛来,并且教会了越越怎么吹响,第二次则带了只小籐球来,陪着越越在院子里玩了近一个时辰的踢球。
姜凤靠在房门口,笑盈盈地瞧着这一大一小。
如今她家越越,吃穿都不愁,物质生活安然无忧,唯一缺的就是一个男性长辈陪伴的时间。
碧泉虽然只是个侍从,但除去外在那块疤痕之外,几乎挑不出什么缺点……
姜凤想起一回跟林诚闲聊,说起林家的下人婚嫁之事。
“府里的小厮,到了年纪都会给寻妻主,若是那在公子院里或是夫人院里的小厮们,就算有些体面的,一般都会脱了籍,嫁到管事或是掌柜家去,不过咱们毕竟是在栖凤城,这边宅子里的小厮少,要是在京城,那娶回个二等小厮,嫁妆都有上百两银子,比寻常殷实人家的公子嫁妆还多些,可不知多少人羡慕呢。”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