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老妇口中说出这般嗲嗲的声音来,只听得杨帆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欠了欠身子,不卑不亢地道:“想必就是老夫人您差遣彩云姑娘探望晚辈伤病,又延请名医为我诊治的了,晚辈与老夫人素昧平生,能得老夫人如此抬爱,实是感激不尽。”
老妇人掩口轻笑道:“小郎君忒地客气,你且坐下说话吧。”
这唐初时候,胡椅胡凳虽也有流入中原,但是还不盛行,尤其是在上流社会,更是受到抵触。虽然说此时胡风影响严重,饮食、服饰、文化各个方面,都大量吸收了胡人文化,可是做为起居之处,高门大户依旧严格地按照汉人习俗。
他们也知道胡服和胡人家具更加适用,平时他们也喜穿胡服出门,但是正式场合,一般依旧是曲裾深衣,正装肃然。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胡服适用,但是格调上,依旧不是能与汉服相提并论的,重要场合,穿汉服才算是正装,就象我们现代人平时穿t恤牛仔,甚至背心短裤,那都没有关系,但是要出席重要会议和宴会,一般就得西装革履一个道理。
家具方面也是一样,做为家具,他们比较排斥胡椅胡凳,依旧沿续汉人风格,因此这房中家具矮、床榻矮,都是不甚高的。
因此杨旭身边是没有座椅的,倒是有个锦缎包裹着的蒲团,杨帆一撩袍摆,在蒲团上跪坐下来,恭声道:“老夫人也不要如此客气,请直呼晚辈名姓便是。晚辈在家中排行第二,老夫人称我杨二也可。”
老妇呵呵一笑,说道:“那本……老身就称呼你二郎好了。二郎的事情,老身听说了,听说当时杨府管事许了一百万钱的重赏,所以二郎才冒险冲入火场救人,并因此受了伤。也不知如今恢复的怎么样了,快近前来,让老身瞧瞧。”
她一边说,一边坐起身来,目光灼灼地看着杨帆。
她那一身薄衣隐隐露肉,这一坐起,形体更加明显,还别说,这老妇年纪虽大,但是养尊处优,血肉充实,那体态全无一点干瘪,脸上皱纹虽然明显,身材倒真似四十许人。
杨帆哪敢接近,只是顿首道:“老夫人,晚辈伤处已然痊愈。”
老妇见他执礼甚恭,眉头微微一蹙,便又缓缓躺回榻上,以手托腮,神态慵懒地道:“二郎想必还不知道老身的身份,也不知道老身为何邀你上门,是么?”
杨帆垂目看着面前光可鉴人的地板,说道:“是!彩云姑娘说,老夫人是杨家长辈,所以才对晚辈照顾有加。晚辈知道彩云姑娘此言多是托辞,正要请教老夫人,不知老夫人何以对晚辈如此照顾。
老妇呵呵一笑,道:“二郎,看来你已完全忘记老身了,你且抬头仔细瞧瞧,你我可是曾经见过面的。”
杨帆听了这句话,这才抬起头来,仔细地看了老妇一眼,摇了摇头,道:“晚辈,似乎从未见过老夫人。”
老妇眼中倏地闪过一丝不悦,随即却自嘲地笑了起来:“呵呵,是啊!当时你面前正有我大唐一双女儿花,一个艳如牡丹,一个皎似百合,哪里还能记得我这老婆子。二郎啊,洛水河畔,你我见过一面,还记得么?”
“洛水河畔?”
听她一说,杨帆倏地想了起来,只一想起,他脑海中立即跃出那如火的一条倩影,她一袭红裙,好象正在洛水河畔俏皮地拍打着河水的一尾红色美人鱼,又似出水的洛神宓妃,娇艳欲滴,不可方物。
随后,另一个美丽的身影才渐渐浮现在心头,由绰约朦胧,渐至清晰,那风姿、那神韵,纤纤如月,清柔似水,好像是生长在美人鱼身畔的一支洁白优雅的百合花,迎风摇曳。
少年慕艾,喜欢美丽的事物,是人的天性,对于一个男性,尤其是一个少年来说,一个美丽的异性就更加难忘了,所以老妇一提起洛水河畔,他马上就想起了那日所见的一个能把人融化到火里的洛阳之花和那个如春水之柔秋水之澈的无名女子,然后才隐隐约约记起,在这一双美人旁边,确实有这么一个老妇人。
杨帆轻轻啊了一声,恍然道:“不错,小子想起来了,当日在洛水河畔……,确曾见过老夫人的。”
老妇微微一笑,道:“老夫人?你可知本宫到底是谁?”
这老妇已然自称本宫了,身份还不明显?一个自称本宫的女人,又不是宫中人,那就只能是已经得了封号的公主。杨帆想到太平公主,这老妇既然与她同榻而坐,莫非也是一位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