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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赤兔和宝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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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见他这个样子,就知道真话必须要在酒桌上说了,就命人准备了一桌酒肉,说是要跟李肃多年未见,兄弟两人要不醉不归。

酒过半旬,李肃就说道:“贤弟如今贵为光禄勋,位列九卿,一下子就超过令尊之位,不知道令尊会怎么看贤弟?”

吕布虽然明知道李肃葫芦里买的是什么药,但也不能一下子就戳破,就按照原先的台词:“李兄你喝多了!先父已经离世多年。”

李肃大笑道:“非也!我说的是今日的丁刺史。”

吕布做出一种惶恐的模样:“贤兄也曾知晓,我在丁原麾下,实乃身不由己,十年前鲜卑入侵,朝廷命边民内迁,父亲就带着我投奔丁原,父亲亡故后,我就跟随丁原四处厮杀,并没有其他出头的机会。”

李肃冷笑道:“贤弟有擎天驾海之才,又救下太后、少帝和陈留王的性命,四海孰不钦敬?功名富贵,如探囊取物,何言身不由己而在人之下乎?”

吕布皱眉道:“我被太后青睐,做了光禄勋,麾下有数万精兵,而那丁原执金吾之位被免,仍为骑都尉,位在我下,贤兄为何说我在人下?”

李肃一阵摇头晃脑:“非也!非也!贤弟虽受太后青睐暂代光禄勋之职,怎奈何你还是丁原义子,而咱这大汉朝最重孝道,何况你麾下主力还是从丁原那里承继来的数千并州铁骑,丁原如有命令,你还是不敢不从。贤弟跟随丁原十年征战,屡立大功,却一直被丁原压住做区区主簿,而如今贤弟靠救驾大功平步青云,又岂能再屈居丁原之下听任丁原的驱使。”

吕布双手一摊,摆出无奈的表情:“我为丁原义子,已有多年,麾下将士都是他的多年亲信,我又有什么办法?”

李肃面色狠厉道:“我家主公董卓领十万西凉铁骑,离洛阳不到一天路程,我主派李傕来跟丁原商议平分朝政共抗袁绍之策,谁知那丁原竟然痴心妄想独霸朝纲。我家主公以为,一旦丁原利用贤弟执掌了朝政后,以丁原那刻薄寡恩的个性,必定如同春秋勾践一般狡兔死走狗烹。愚兄一听,就连忙前来告诉贤弟。贤弟,以你对丁原多年的了解,你能以为他执掌了大权之后会放过你吗?”

吕布貌似心情很沉重地点点头:“一旦他大权在握,绝对不会放过我的。”

李肃见吕布如此表情,连忙让人把车上的礼物搬进来。

吕布放眼望去,一个精致的铠甲映入眼帘,精铁甲叶由甲钉连缀而成,甲叶上嵌满雁翎状的黄金锁片,环环相扣,细密坚韧,甲身有精美兽面装饰。俗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身为武将能够增强自身气质的除了马匹、武器就是盔甲了,这身盔甲若是披在身上,想必能增加不少传说中的王霸之气。

吕布看了看自己原本的装备,头戴的束发金冠就是三叉束发紫金冠,身披的百花战袍实际上就是西川红锦百花袍,腰系的狮蛮宝带就是勒甲玲珑狮蛮带,而身上穿的唐猊铠甲实际上是一种皮甲,唐猊是一种凶猛的野兽,用它的皮制甲,非常坚厚,但再怎么厚实也比不上黄金和精铁合起来打造成的连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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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三国志平话》被普遍认为是《三国志演义》的前身,在平话中,李肃为飞将军李广的后代,且在董卓部下武将中与吕布齐名。“董卓弄权“一节原文描述:当日,太师领军兵五十余万,战将千员。左有义儿吕布,布骑赤兔马,身披金铠,头带獬豸冠,使丈二方天戟,上面挂黄幡豹尾,步奔过骑,为左将军。右边有汉李广之后李肃,带银头盔,身披银锁甲白袍,使一条丈五倒须悟钩枪,叉弓带箭。用文者有大夫李儒,用武者有吕布,李肃,三人辅佐董卓。本书就把李肃相应拔高几分,让他日后来帮助吕布。

注2:《三国志·魏志·吕布传》上说:“布有良马名曰赤菟”。赤,赤焰,火红色,而《左传·宣公四年》载:“楚人谓虎於菟。”赤菟,指的就是那马像是红色的老虎,而不是红色的兔子。既然《三国演义》都那样写了,为了照顾阅读习惯和行文方便,就写赤兔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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