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金香大酒店。
酒店的管理者听闻警方又来查证罪案信息,不由大为头疼。前番,因为酒店成为布莱尼特的凶案现场,大大影响了酒店的生意。最近几天,刚刚有所恢复,警方便又来找麻烦了——没错,在管理者眼里,警察来查案,就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大麻烦。
警察查案,自然会影响酒店的生意。无论这与酒店的管理有没有关系,都会引起一些负面影响,甚至会在一段时间内导致酒店的客流量持续下降。
但贝丝却不管这些,她高举着自己的警徽,沉着脸带着沈临一路直奔当初布莱尼特下榻的房间——也就是曾经的罪案第一现场。
酒店的大堂经理杰克非常无奈,他对警察没有什么好感——尤其是像贝丝这种冷冰冰的生硬的警察,但作为守法公民,他又深知,按照法律,他必须百分百配合警方的执法调查,一旦妨碍调查,就有可能被警署控告为妨碍司法公正。
这个罪名可是很严重的罪名。
当然,反过来说,如果警察执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比如没有搜查令就擅自进入民宅),被提起诉讼的性质更加严重。
这间房一直空着,熟悉情况的房客自然就避开了曾经死过人的房间(大抵,不熟悉情况的人也都听闻过这间酒店发生过命案,而酒店是不允许对房客进行信息保密的,必须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熟悉情况的,酒店也有告知客人的义务,所以,无论是熟悉还是不熟悉的,大多数人都避开了这间房。
这都可以理解。在这一点上,无论是古今中外,无论是东西方,无论是哪一种社会形态和价值观,亦或者是不同的宗教信仰,在此方面的“忌讳”都是一致的。
酒店方面也只能无可奈何,只能期待随着时间的推移,凶案的辐射效应会逐渐淡化。
杰克经理吩咐下属打开了这间房,苦笑着让开了路。
“贝丝博士,警察先生,请进。”
“谢谢。”贝丝带着沈临和另外两名警察走了进去。
一走进这间房,沈临就感知到了某种无形的阴森气息。这倒也不是他迷信,而是作为曾经的凶案现场,命案发生时的“气场”因为房门紧闭至今,所以残存至今了。
这是一种冥冥中的感觉。
贝丝走进去,径自走到当时现场勘查时发现弹壳的地方——客房内地毯紧贴墙角的边缘部位处,当初是哈里夫还是克林斯曼发现了此处的弹壳,贝丝并不在意。
谁发现的并不关键,关键在于,在此处发现,在距离已判定的凶手开枪地点相去甚远的位置,遗落弹壳,只能是凶手故意为之。
而且,弹壳与凶手所用枪支截然不同。这是一种老式的手枪弹壳,这种枪械,在市面上早已见不着了。
她蹲下身去,眸光一亮,但脸色却是变得有些不太好看。
果然,在墙裙上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赫然有一个细小却清晰的红十字架图案,与方才所见一般无二,显然是出自一人所为。
她甚至能清晰地看到,在绘制图案的一些细节处理上,比如说“连笔”和“勾勒”,都是惊人的相似。
要想判定为一人绘制,其实也不复杂。现在警署使用的科学仪器种类繁多,用激光扫描仪和红外线频谱仪进行共振分析,出一个结果很容易。
真的很容易啊。
布莱尼特凶杀案勘查现场有失误。这直接导致警方对于案件定性的某种偏差。贝丝顿觉有些惭愧,这种细节,她竟然也漏了。
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普通的凶杀案与连环杀手作案的凶案,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前者,凶案组加以处理就可,无论是否成功告破都属于常规——事实上,不是所有的凶杀案都能成功告破的,否则警署就不会积压下那么多的陈年旧案了;但如果是后者,那就不同了,至少警方要通报各部门,以及联调局这些重大的安全与执法机构,因为后者的危害性太大了。
贝丝自责地叹息道:“沈,我果然错了,我对于布莱尼特案子的现场勘查有失误,这是一种不可饶恕的错误!哦,我的天,竟然真的是连环杀手作案!”
“是我耽误了时间,导致凶手迟迟没有进入我们的调查视线,这是我的责任!”
“我必须要马上通报警署尔和联调局,重新开启对布莱尼特凶案的审理!”贝丝挥挥手,立即掏出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