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们却可以找出来,就这么堂而皇之的摆在侯大盛的房间里。
将自己送到了床边,侯大盛有些艰难的站起来把自己放到床上去。躺在床上。侯大盛现在都觉得自己可能是在做梦。几个月前,他还在山上打猎采药。
而几个月后,他竟然在异国他乡为了活下去而厮杀。甚至,他现在所住的房间,侯大盛相信哪怕是自己家乡县城里最有钱的富豪,也住不上。
很简单,一个是那里绝对没有办法达到这样的装潢水准。第二个,他们估计舍不得掏出这么多钱来做装潢。即使是到过省城里,侯大盛也没有见到过有如此精致的装修。
至于巨狼他们担心的自己会不会加入豺狗的问题,侯大盛想到此就觉得好笑。这还需要考虑么?!除去杀人,现在自己还擅长什么?!做菜么?!
也许吧。也许某天侯大盛会考虑去做菜,甚至成为一名出色的厨师。但现在,侯大盛没有考虑这些。从内心里来说,侯大盛觉得自己欠豺狗的。
如果不是豺狗,他现在也许只是非洲大地上早已经被野狗或者不知道什么食腐动物排泄掉了肥料了。是豺狗,把他从那个边缘拉回来了。
侯大盛从小受到大伯的教育便是,人要懂得感恩。知道知足。豺狗怎么对自己的,侯大盛心里很清楚。是以,他并不排斥为豺狗卖命。
再说了,这些豺狗也不是免费让他做的。每次都有分到钱好么?!侯大盛盘算着,自己首先要挣钱还给巨狼。然后自己再存上一笔钱,过几年了就退休。
到时候哪怕是用其他身份回到国内,也能好好的孝敬自己的大伯。虽然大伯老想着逼他去当兵,这实在让他很蛋疼。但侯大盛也清楚,大伯都是在为自己好。
有了这一系列的考量,侯大盛留在豺狗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除去在豺狗,侯大盛现在的本事拿什么去挣几百万美金还给巨狼?!
三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侯大盛也从吃力行走,到现在可以初步的锻炼一下。只是不能做剧烈的活动。他还需要时间恢复,毕竟这次的伤情可不轻。
终于,到了大家该知道侯大盛决定的时候了。这一天,破天荒的侯大盛邀请巨狼和博士来自己房间喝茶。茶是肥狗搞来的,这货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些生普。
侯大盛很喜欢这些生普,可惜的是整个基地除去肥狗和他之外没有老外们懂得欣赏。这帮货喝惯了咖啡了,让他们喝茶一个二个的都呲牙裂嘴。
“不管你是不是决定留下,甚至不管你是不是决定呆在豺狗。我都拿你当兄弟,一辈子的兄弟!”这是吃完饭后,肥狗拉着侯大盛说的一句话。
说完这句话,他不等侯大盛回应直接转身就走了。他很害怕,害怕侯大盛最终选择的是离开豺狗。这并非不可能,巨狼说了澳大利亚的服务站曾经给侯大盛开出过条件。
相对的来说,服务站的工作危险系数更低。而且他们挣钱也不比豺狗少。甚至,他们的招牌比豺狗可算是硬了不少。
房间里,侯大盛穿着一身道袍。这身道袍却是丹妮送他的,不知道这婆娘从哪儿找来的。或许她是带着恶趣味送给了侯大盛。但侯大盛自己却很喜欢。
道袍可不是说专给道士穿的,明代的文人在家中道袍就是居家常服。穿在身上很很舒服,这面料是亚麻的。侯大盛很喜欢。
“咕嘟咕嘟……”铁壶里的水,烧开了。侯大盛笑着让有些紧绷的巨狼和博士坐下,将自己用茶针分好的茶叶放进了紫砂壶里。开水泡上。
洗茶,烫杯。关公巡城,凤凰三点头。侯大盛手上的茶壶仿若有了生命一般,带着四溢的茶香喷洒在了茶盘上。将三杯茶泡好,侯大盛轻轻的挪到了两人的面前。
“请茶!”侯大盛温声对着两人道。巨狼和博士面无表情的端起茶,皱着眉喝了一口。侯大盛看着他们,就这么简单的看着他们。
“我,侯大盛。豺狗第8511名队员。我也叫厨子,我今天正式申请加入豺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