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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春娜半倚在丁辰的怀里,肩膀上搭着丁辰的手臂。 这个男人给了程春娜最值得依靠的肩膀,至少,程春娜自己是这么认为的。自从在程蝶衣那里见到丁辰的时候,程春娜便有了这种感觉。
那是一种一见钟情的感觉,似乎在茫茫人海之中,他只为自己而存在。
即便是自己的本家姐姐程蝶衣,也不能阻止这场恋爱的产生。男人见到女人,是可以惊艳的,女人见到一个出色的男人,也一样可以。
程春娜依旧记得,那一天只一个夏日,自己刚从乡下上来不久,寄住在本家姐姐程蝶衣家里。
记得当天晚上的时候,程蝶衣还是一个人陪着从乡下来的自己。早晨睡醒了的时候,莫名其妙的就从姐姐的屋子里面走出一个男人来。当然,后来程春娜便知道了这个男人是姐姐的男朋友,叫做丁辰。
那一天丁辰穿着一件宽大的衬衣,松松垮垮的套在他的身上,并没有系扣子。那一身健硕的肌肉,便毫无保留的落尽程春娜的眼里。
依稀还记得当时姐姐程蝶衣从她的屋子里声音娇媚的喊着丁辰的名字,告诉他自己有一个妹妹——当然就是程春娜,从乡下来投奔自己。
丁辰与乡下程春娜见过的所有的男人都不一样。
衣着打扮不一样,健硕的身体不一样,说话软软糯糯的带着甜丝丝的味道,也不一样。
总之,与那些黑不溜秋的,身上永远带着泥巴的男人们,连味道都不一样。
程春娜那十八岁的少女怀春的心思,就这么简单的被一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俘虏了。即便这个男人,是自己姐姐的男朋友。
那一天,他和自己说什么来着?程春娜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从那一晚上开始,程春娜便睡不好觉了。
不是因为换了地方睡不着,而是因为他。
睁眼也好,闭着眼也罢,总之那个男人的影子,就一直在她身边萦绕,直到茶饭不思。
原本就瘦弱的身体,更加的骨感动人。
后来有一天,这个叫丁辰的男人喝多了,他来的时候,程蝶衣好像是陪着她的闺蜜们买衣服去了还是逛街去了,成程春娜已经记不太清了。她只记得自己毫不犹豫的把那个连钥匙孔都找不着的男人迎了进来,替他换洗衣服,擦拭身体,做了许多连程蝶衣都不一定做得到的事情。
而那个男人在自己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就那么半眯着惺忪的睡眼,靠在一边的沙上静静的看着自己做这一切。
这便足够了。
真的,对于程春娜来说,这便足够了。程春娜知道自己是爱这个男人的,毫无保留的,甚至比程蝶衣更爱。
程蝶衣会对丁辰是小性子,耍小姐脾气,但程春娜知道自己不会。
自己为他做一些他能看到的事情,便足够了。
后来那个男人丁辰说,喝酒了,是因为自己的上司过什么的帅不帅的,不小心出了岔子,进了监狱。
程春娜便觉得这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好男人。
直到那个男人扑上来抱住自己的时候,程春娜便顺从的被他抱住了。不是不反抗,而是从没有产生过反抗的心思。从见到他的那一天起,程春娜便知道自己的身体,十八年的生命,都是为了这个人长的。他做什么,自己也不会拒绝。
虽然从见面到被他抱住的这一天,总共才不过七十二个小时,虽然这七十二个小时里,他们之间只说过三句话。
“蝶衣。”
“嗯。”
“蝶衣。”
“嗯。”
“蝶衣。”
“嗯。”
程春娜不介意他把自己当成自己的姐姐,当一个女人连你认错人都不介意的时候,便证明你已经可以随便对她做什么了。
但事实是丁辰什么也没做。他喊了三声蝶衣,完成了他和程春娜见面以来的三句话的“任务”之后,便一头歪在沙上,醉的不醒人事。程春娜把这个男人抱在怀里,狠狠地抱在怀里,似乎一松手,他就会飞了似的。
网络骚人痞子蔡说过,假如我有一双翅膀,我就可以飞。我有一双翅膀吗?没有。所以我没办法飞。
丁辰不是鸟,更不是鸟人,所以他没有飞。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依旧被程春娜搂在怀里,紧紧地搂在怀里,不但搂在怀里,还把丁辰的脑袋埋在她胸前那并不算雄伟的双峰中间。
丁辰吻了程春娜。
……
……
丁辰听说过小帅出狱的消息的时候,便决定利用这个身材曹营心在汉的机会,好好的为自己的老东家做些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