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马浑身青色,没有一根杂毛,奔腾矫健如狮子,就叫它‘青狮’吧!”袁买信口拈来一个名字,赐予“青狮”之名。
“谢公子赐名!”张辽对这个名字很满意,作揖拜谢。
“我准备把这匹灰马送给高顺将军,请他出山助我一臂之力,文远以为如何?”袁买拍着灰色的骏马,把自己的意思对张辽说了出来。自己有“穿云乌骓”这匹良驹,足够骑乘了,再霸占着许多良马,也是浪费。
“好!”张辽击掌叫好,“元逊兄平生两大爱好,一喜悍卒,二喜良驹,他已经离开军营一月多了,估计此刻已经心痒难耐了吧?公子正可赠他宝马,请他出山,或许可以为我军收获一员大将。”
袁买翻身上马,邀请张辽道:“既然如此,文远便随我同去一趟高家拜访元逊将军!”
“愿往!”张辽欣然应允,翻身上马,跟着袁买一同出了马厩,打马直奔高宅而去。
高顺得了消息,亲自出门迎接,作揖道:“一介草民,岂敢一而再再而三的劳烦公子,岂不折煞高顺?”
袁买下马和高顺说了些许客套话,便直奔主题:“这次与匈奴人交易了五千匹骏马,从中选出了几匹上乘良马,特地挑选了一匹良驹来赠予高将军。还望笑纳!”
高顺从军十几年,对马匹的优劣自有一番见解,搭上眼睛一瞧,就知道这是一匹大宛良马,心中甚是喜爱。只是想起自己的处境,又有些惭愧,自己并非袁买的部曲,有什么资格收人家的宝马?
“此马的确是宝马一匹,只是高顺一介草民,何德何能敢接受公子馈赠?”
袁买淡然一笑道:“美人配名士,宝马赠英雄,高将军身怀大将之才,若是明珠暗投,苟且与茅舍之中,岂不是暴殄天物?将军已经修养了一月有余,是时候出山重振雄风了!”
高顺喟然长叹一声:“败军之将,怎敢当公子如此谬赞,下邳兵败,主公被俘,高顺有何颜面立于军卒面前?更不敢提什么重振雄风!”
“高将军此言差矣,胜败乃兵家常事?谁人敢夸口一辈子不打一次败仗?更何况下邳兵败,并非将军之错,乃是吕布固执己见,坐守孤城导致。经此一败,将军更应该吸取教训,愈挫愈勇,向天下人证明你的韬略,而不是意气消沉,丧失斗志!河东**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袁买一番慷慨激昂的鼓动之后,热切的拍着高顺的肩膀,恳求道:“高将军,加入我们吧,你已经离开军营太久了,陷阵营的兄弟们无时无刻的不在期盼你的归来,他们渴望着在你的带领下,向曹军证明你们并不是软弱之师,天下任何人都不能小觑你的陷阵营!”
听了袁买的话,高顺的眼眸忽然明亮了起来,这是熊熊燃烧的斗志!
“是啊,我高顺岂是输不起的人?我训练出来的陷阵营不敢说是天下最精锐的队伍,但是谁敢小瞧我们,必然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高顺在心里喃喃自语了几句,忽然单膝跪倒在袁买面前:“承蒙公子青睐,屡次三番延揽高顺。既然公子看的起我,高顺虽然不才,亦愿意为公子效犬马之劳,虽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哈哈……好,得高将军一席话,我这颗悬着的心就落地了!”袁买高兴的给高顺送上一个拥抱,“有元逊、文远两位将军辅佐,何愁天下不平?痛快,当痛饮一番!”
高顺的妻子徐氏见自己的丈夫重新振作了精神,心中高兴不已,立即下厨,做了几个拿手佳肴,款待袁买和张辽。
一番畅饮之后,袁买以“平西将军”的身份册封高顺为偏将军,让他依旧统率陷阵营,并且接管张辽麾下的步兵。而张辽的任务则是从河内各部兵马之中精选四千士卒,组建一支新的骑兵队伍,曰夜**练,争取早曰能上阵杀敌。
张辽和高顺同时应诺:“末将谨遵平西将军之命,一定不负公子所望,训练处一支虎狼之师!”
听了二将的承诺,袁买微微颔首。透过窗子,凝望院子里傲然挺立,不惧寒霜的红梅,袁买相信,凭自己现在的力量,只要能采取正确的策略,已经足以改变官渡之战的结局。天下诸侯,谁要是敢小瞧自己,必然会吃尽苦头!(未完待续。)